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 中医药健康扶贫国家中医医疗队 巡回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7-03 09:08:11

国中医药医政函〔2020〕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工作,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我局决定组建国家中医医疗队赴“三区三州”开展巡回医疗活动。现将《2020年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国家中医医疗队巡回医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联系人:尚启飞 田艳勋  电 话:010-59957688 59957693  传 真:010-59957693  邮 箱:yizhengsierchu@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2020年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国家中医医疗队巡回医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工作,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我局决定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根据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关系,并有效发挥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优势,组建八支国家中医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现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医疗队组建  (一)赴西藏医疗队。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10人,主要由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消化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昌都市(卡若区、类乌齐县)。  (二)赴青海医疗队。由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与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建,人员不少于10人,主要由妇科、骨伤科、内分泌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海南州(共和县)、海北州(门源县)。  (三)赴四川医疗队(凉山、阿坝)。由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与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建,人员不少于12人,主要由呼吸科、骨科、消化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凉山州(昭觉县、喜德县)、阿坝州(茂县)。  (四)赴四川医疗队(甘孜)。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8人,主要由肿瘤科、心血管科、内分泌科、眼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甘孜州(泸定县、丹巴县)。  (五)赴云南医疗队。由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与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建,人员不少于12人,主要由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儿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市)、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维西县)。  (六)赴甘肃医疗队。由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建,人员不少于12人,主要由呼吸科、脑病科、肝病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临夏州(临夏县、广河县)、甘南州(卓尼县、夏河县)。  (七)赴新疆医疗队(和田、喀什、克州)。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牵头,与江苏省、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建,人员不少于15人,主要由神经内科、心脑血管科、皮肤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和田地区(皮山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克州(阿克陶县)。  (八)赴新疆医疗队(阿克苏)。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牵头组建,人员不少于6人,主要由心血管科、肿瘤科、脑病科等专家组成,巡回地区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二、巡回医疗时间  2020年6-10月派出国家中医医疗队,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其中在县域开展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0天,其余时间可以在地市级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巡回医疗。针对巡回地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需求,以农村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贫困人口等人群为重点,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疑难重症会诊、中医药健康讲座等服务。  (二)技术支援和管理指导。根据巡回地区医疗机构实际需求,结合健康扶贫重点工作,指导帮助市、县两级中医医院优化诊疗方案、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远程医疗建设、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院长和科室主任管理轮训,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县级中医医院的指导可参照《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37号)和《关于印发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163号)要求。  (三)人员培训。通过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形式,对巡回地区医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巡回地区医务人员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临床技术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有关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国家中医医疗队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高度,将组织实施好此次活动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具体实践,高质量完成巡回医疗各项任务,切实提升巡回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医疗队领队由牵头的省(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医疗队员要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医务人员,以副高以上职称为主。两个以上省(市)共同组建的医疗队,由牵头省(市)主动与其他省(市)协商组建。巡回地区为高原的,要充分考虑队员身体状况,优先选派有高原地区工作经历人员。巡回地区所在省(区)要配合做好行程安排和工作保障,并选派2名民族医专家参加医疗队工作。巡回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食宿、差旅等费用由派出单位先行垫付,待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产生费用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再行拨付。  (三)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医疗队牵头负责的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要加强与巡回省(区)工作对接,制定完善医疗队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20日前将医疗队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基层服务管理处。巡回医疗期间,医疗队要严格落实此活动方案和各队具体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同时要指导巡回地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工作,并做好自身防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巡回医疗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巡回医疗活动结束后,牵头省(市)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要形成书面总结,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  (四)严守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医疗队要以抗击新冠肺炎援鄂医疗队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优良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贡献中医药力量。要弘扬大医精诚、悬壶济世的优良医学传统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健康崇高精神,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圆满完成此次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各有关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要将此次巡回医疗活动作为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实践,对巡回医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及时予以表扬并给予奖励,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其他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辖区内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下乡工作。